唐代,长溪县西北乡(今福安市)即有书塾。
民国时期,教育事业发展缓慢。民国18年(1929年),福安有小学45所,在校生2484人。民国33年,小学增至69所、在校生3145人。此间,还创办幼稚园和中学。开办中等专业学校,为闽东地区培养急需的师范、农业人才。民国时期,福安有大学生60余人,留学生20余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教育事业发展迅速。至1965年,全县小学851所、在校生36934人,中学4所、在校生2234人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教育事业受到冲击,在“读小学不出村、读中学不出社”的口号下,学校数量有所增加,但师资不足,管理不得法,在课程改革中,教材系统被打乱,盲目强调劳动实践,轻视书本知识,忽视文化课教学,教学质量严重下降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学校工作重点转到教学方面。1983年后,人民政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,自1984~1990年,全市共投入资金3656.2万元,新建扩建校舍510座,建筑面积17.4万平方米。1990年,全市有中专3所、职业中学4所、普通中学18所、小学1064所。在校中学生17620人,小学生67903人。每万人中拥有中、小学生分别为332人和1303人。1951~1990年,全市共毕业小学生17.56万人、中学生8.41万人,录取大专院校4624人、录取中专4076人,录取技工学校622人,全市人口的文化素质明显提高。
截止到2013年,福安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53所,在职公办教职工5749人,在校生100906人。其中普通中学27所,初中生16200人,高中生15091人;小学151所(含教学点),小学生41758人;幼儿园69所(含民办44所),在园儿童23245人;中等职业学校2所,中职学生4612人;九年一贯制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、教师进修校、电大各1所。辖区内还有闽东卫生学校1所,职业技术学院1所。2011年通过“双高普九”和“两项督导”省级评估验收,获得全省“教育工作先进市”和“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市”。